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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6 
山东会计网 发表于 2015-01-16 12:02   
出票人等概念区分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背书人,保证人的区分:

  出票人(DRAWER):出票人是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或承兑时,出票人应该立即付款或承兑。

  付款人(DRAWEE):付款人是指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票面金额的人,付款人并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债务人。

  收款人(PAYEE):收款人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或付款人付款或承兑。

  承兑人(ACCEPTOR):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

  背书人(ENDORSER):背书人指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盖章。接受了背书票据的人叫做被背书人(ENDORSER),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

  持票人(HOLDER):持票人是持有票据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权要求付款或承兑。

  保证人(GUARANTOR); 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保证人可以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或参加承兑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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