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济南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财会〔2015〕10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驻济省属各企业,中央驻济企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济南市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形式及时间
为适应会计人员实际需要,方便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2015年度济南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脱产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以网络教育为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持有济南市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2015年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自2016年起参加学习。
网络教育及脱产培训的培训机构经财政部门评估备案后予以公告。会计人员应选择经评估合格、备案公告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培训,否则培训结果不予承认。业务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经财政部门同意,可根据需要举办本系统、本单位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在培训实施前应将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人员和培训内容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每年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结转下一年度。
(一)网络教育形式。网络教育采取菜单式学习方式,根据行业确定必学课程,在完成必学课程后(必学课时不少20学时),可选修其他课程。累计达到24学时,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60分及以上)后,每学时折算1学分。
我市会计人员登录济南市财政公众网( http://www.jncz.gov.cn)进入“继续教育”窗口,参加本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脱产培训形式。济南市市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培训由济南市历下区财务会计技术培训服务中心负责承办。各县(市)区脱产培训由经公告的继续教育机构承办。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要求与网络教育一致。
(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形式。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自2015年5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二、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以现行会计准则、制度、政策、法规为基础,按照适用有效、按需施教的原则,分类别、分层次地进行,培训中应把内部控制相关内容列为必选。财政部门在整个继续教育学习期间,均开展学习内容征求意见工作,在保证必学科目的基础上,根据会计人员的需求及时调整学习培训内容,加强学习互动。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继续教育的内容是: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我市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三)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应将财政支农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
三、收费
(一)根据《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10号),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为参加2015年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提供免费培训。
(二)会计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补学完成,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三)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必须选择我市确认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当年度只能选择一种形式、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注册学习。
四、登记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取得合格成绩后,按以下方式办理登记:
(一)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其数据由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定期从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下载,审核后载入管理平台。本人无需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和打印。
(二)参加脱产培训的会计人员,由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审核后上传管理平台。本人无需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和打印。
(三)符合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的会计人员,于本年度内持发表的论文刊物、证书、相关会计专业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视同完成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理审查确认登记。
(四)以前年度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的,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补学完成后,数据由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定期从网络继续教育机构下载,审核后载入管理平台。本人无需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和打印。
五、继续教育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把继续教育的培训要求、内容、时间、培训点等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会计人员及时了解继续教育信息,按时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各主管部门(单位)要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和妨碍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
(三)为提高会计人员网络学习质量,一台计算机最多允许3人进行学习。如3人以上共用一台计算机进行学习的,需在线提交申请,并持会计证、身份证、单位证明等到所属的财政部门办理解锁。
(四)参加网络教育的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专用信箱”反馈意见。
脱产培训的会计人员可到培训机构领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完成学习后,直接寄送或交由培训机构收集后报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五)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培训结束5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上报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六)各县(市)区财政局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总结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监督电话: 66603835;
邮箱: jncz3835@163.com
附件: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员意见反馈表
济南市财政局
2015年6月17日
所在版块: 其他考试 - 发表时间: 2015-06-26 16:15
一、取消现场资格审核
2015年注会考试报名的第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取消了对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核程序。这是在继去年取消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程序后,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考生的措施。
取消现场资格审核程序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照片信息,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链接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和提取;学历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通过上述措施,绝大部分报名人员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但是,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或者网上报名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以及以军校毕业证书、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由于无法在网上完成身份认证,仍然需要到报名所在地注协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后再完成交费。
需要提醒的是,身份认证和照片提取可能占用一定的时间。如果系统繁忙,报名人员可于次日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继续报名,系统会在空闲时间自动完成身份认证和照片提取。
二、注会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有变
2015年注会考试报名的第二个重要变化,就是报名人员打印准考证的截止时间调整为考试开始前3天结束。做此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优化考场和机位安排。希望报名人员给予高度关注,按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避免错过打印时间。
三、2015年综合阶段考试取消英文题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定,2015年度综合阶段考试在百分制内不再设置英文题。同时,为体现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导向,借鉴专业阶段做法,在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中设置5分的英文作答附加分题,鼓励考生使用英文作答。希望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注意这一变化,以此做好复习备考工作。
四、考试大纲变化
今年考试大纲的主要变化,一是完善了能力等级的划分,使其更加清晰,更易理解,并与国际上通行的能力等级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在各科目具体内容上对能力等级的标注作了梳理和调整,使考试目标、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一一对应。二是充实和完善了考试内容,目的是全面体现注册会计师准入应当具备的职业胜任能力,并体现学科发展的新趋势、法律法规和准则的新变化、实务发展以及国际趋同的新要求。另外,考试大纲增加了考试题型和不同题型考察重点的介绍,便于考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五、交费时间变成报名完成后即可交费
在交费环节,由于取消了现场资格审核程序,填写报名信息和交费环节之间得以打通,没有了“时间差”。因此,绝大部分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即可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报名程序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交费手续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新增了个人报名状态查询功能
为了方便报名人员确认自己是否报名成功,今年网上报名系统新增了个人报名状态查询功能,非首次报名人员可在报名完成后查询,首次报名人员可在5月29日后查询,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21日后查询。
另外,还要提醒广大考生,在报名开始的前3天和临近结束的3天,网上报名系统比较拥堵,建议广大报名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错开报名高峰。最后,祝广大考生在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梦想成真!
所在版块: 注册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5-03-16 17:40
2015年上半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9日—4月1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至5月31日,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30、31日。
2015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官网:
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
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www.china-cbi.net)
所在版块: 其他考试 - 发表时间: 2015-03-16 17:39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财考〔2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印发。
附件: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
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现将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填写报名信息、交费和资格审核三个环节。
(一)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30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直接登录网报系统进行注册,点击“我要报名”,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二)交费。
1.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即可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报名程序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或者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以及以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照片、职称证书或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后,再完成交费。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交费手续完成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下同)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照片信息,将由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自动提取。
2.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将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未通过认证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3.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当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报名资格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
非首次报名人员可在报名完成后查询,首次报名人员可在5月29日后查询,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21日后查询。
5.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报名程序的报名人员,可向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查询办理。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5年度)》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5年度)》予以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考试方式在本简章“五”中规定)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非首次报名的特定范围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即可通过网上支付交纳报名费。首次报名的特定范围人员,应当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于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和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申请书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完成纸笔作答考试资格确认后,再通过网报系统交纳报名费。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方式不再允许变更。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中注协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综合阶段考试和专业阶段考试的考区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四)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将自2016年起取消。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5年8月29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5年10月17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5年10月18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5年度)》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5年度)》,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者在省级注协自愿购买。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10日至26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21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4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十、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已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 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官方网站( http://www.cicpa.org.cn)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 cpaks@cicpa.org.cn。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或咨询各省级注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或相关办法。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
所在版块: 注册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5-03-16 17:35
山东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每季度组织1次,具体安排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至30日报名,第二个月的10日至20日打印准考证,第三个月的工作日为考试时间。遇节假日时间适当调整。
山东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2015年第一季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30日。
2015年第二季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30日。
2015年第三季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30日。
2015年第四季山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30日。在报名时间内,各考点提供的计划报满为止。
所在版块: 会计从业资格 - 发表时间: 2015-03-11 12:27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企业,中央驻鲁企业:
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13〕26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鲁财会〔2014〕15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山东省境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应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二、学习时间
2015年3月至12月底。
三、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侧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等内容,小企业应把《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财会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等。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业务的制度办法为必学内容,医院、高校应侧重本行业的相关会计制度。
四、组织实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原则。省财政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市、县级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
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必须选择当地财政部门确认的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当年度只能选择一家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注册学习。
自2015年起,原省财政厅直接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及管理事项下放到各市财政局。中央驻鲁企业、省属和市属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地方大中型企业、市级(含)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经向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自行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工作。
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会计人员应于本年度末,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属会计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四、其他要求
(一)各级会计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工作,加大继续教育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准确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数据导入全省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费用纳入同级财政当年预算,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予以补学,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三)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鼓励和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不断提高我省会计人员队伍素质。
山东省财政厅
2015年2月13日
所在版块: 其他考试 - 发表时间: 2015-03-07 11:36
关于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补报名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安排
网上补报名时间:3月9日-3月15日
网上缴费时间:3月9日-16日
考生可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 www.sdkjxxw.cn)进行网上补报名。
二、工作要求
补报名工作具体要求、流程与首次报名一致,报名条件、报名方式等要求不变,请各市财政局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4〕38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补报名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财政局于3月20日前,将有关票据邮寄至省厅。
(二)补报名期间不再代购教材,请考生自行购买。
山东省财政厅
2015年3月5日
所在版块: 会计初级职称 - 发表时间: 2015-03-07 11:17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考试时间定于9月13日举行。
全国各地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报名及考试工作。目前,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湖南、安徽、河南、福建、浙江、江西、四川、云南、贵州、海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地区已经公布了具体的报名开始时间及报名结束时间。
山东报名时间本站持续关注中。
所在版块: 高级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5-03-01 23:23
中注协公布: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至4月30日。
报名网址:http://cpaexam.cicpa.org.cn/default.shtml
所在版块: 注册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5-03-01 23:18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
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结果的公告
财考办〔2015〕16 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规定,我们对申请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考生的成绩进行了复核。现将成绩复核结果公布,请考生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http://www.cicpa.org.cn),点击网站右侧“CPA考试成绩查询”专栏,或者直接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cpaexam.cicpa.org.cn),查询本人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结果。
特此公告。
所在版块: 注册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5-02-14 21:08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新旧教材对比: 附件: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权限查看该附件。 2015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新旧教材对比: 附件: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权限查看该附件。 附件: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权限查看该附件。
所在版块: 会计初级职称 - 发表时间: 2015-02-06 09:27
现将2015年第一次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于2015年1月5日17:00开始,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并按照要求报名。为避免信息泄露,考生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进行报名。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18:00。
三、报名缴费
每科考试报名费为人民币70元,可通过网络在线支付或邮局汇款方式缴费。
已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报名结束前可申请退费(详见报名须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参加考试等理由要求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及《证券发行与承销》。
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前10分钟为现场采像时间)。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考试大纲和教材使用2012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机考形式,题目均为客观题。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将于2015年3月28日、29日举行。
考试地点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及拉萨等39个城市同时举行。
八、其他说明
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合格证书可在协会网站考试成绩查询窗口下载),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考生通过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符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可通过所在公司向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九、考试违纪处理
参加考试人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协会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取消当场考试成绩、禁考一至两年的处理,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其中执业注册人员发生违纪违规的,协会还将给予注销其执业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的自律处分。
十、特别提示
1.个别网站和培训机构谎称可以提供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骗取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考生发现以提供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真题名义行骗,并掌握确切线索的,可以向协会或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2.协会不举办考前培训,不出版考试辅导材料,也从未授权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培训及出版相关辅导材料。
3.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的唯一网址为协会官方网站(www.sac.net.cn),请考生直接进入上述网页办理报名相关事宜。为防止钓鱼网站窃取考生个人信息,请考生尽量避免在其他网站通过链接的形式跳转到进入报名网页。
4.根据惯例,考试报名时间为两周,准考证打印时间为一周,在此期间,协会尽可能保障考试报名网站的畅通。由于大量考生习惯在考试报名起止日进行操作,会造成一定的网络拥堵,请广大考生注意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十一、考试报名咨询
协会网站列举了考试常见问题及解答,请考生登录协会网站查询;考生也可通过考试报名在线客服咨询相关问题;或者拨打人工服务电话021- 61651128咨询。
特此公告。
所在版块: 其他考试 - 发表时间: 2015-02-02 18:11
按照《关于2015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1号)安排,中国期货业协会将于3月14日在全国35个城市举办2015年第一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考生可自1月7日起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2015年3月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6日;
3月9日至13日可登录报名网页“准考证打印通道”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协会网站发布。
所在版块: 其他考试 - 发表时间: 2015-02-02 18:08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5〕1号)要求,2015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全省统一网络报名,网上报名并付费。全省(不含青岛市)考生自2015年1月20日--1月30日期间,登录全省统一报名网站: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点击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的“网上报名”模块,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报名。持有外省身份证报名的,必须是在山东省(不含青岛市)境内学习、工作或居住(具有居住证)的人员。
所有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报考并通过三门考试方为合格。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各科目(含珠算)均为网络化考试,三门连续考试。
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各考点计划报满为止。2015年2月6日-16日为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需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份工作日。准考证号、考试日期、场次、座次由考试系统根据报名信息自动编排生成,一旦生成,均无法改变。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报名考试时间。
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5年1月12日
所在版块: 会计从业资格 - 发表时间: 2015-01-30 18:51
误区一:忽视要点。
考前复习不分重点、要点、难点,“眉毛胡子一把抓”,对于教材中的每一个角落里的内容都大学特学,结果大纲要求掌握的没搞清楚,大纲没有要求掌握的倒掌握得比其他人多很多,这样的应试者很难通过考试。
事实上:既然是考试,就难免有重点、要点、难点。从历年的命题范围看,都充分体现了“全面考核、突出重点”的命题原则,试题内容基本涵盖了考试大纲的所有章节。
正确的做法:既要“全面复习、一段不漏、熟练掌握”,又要“抓住重点、记住要点、突破难点”,准确把握大纲精神,有效利用复习时间。应考前一般应精读三遍考试大纲,充分了解大纲的结构体系及知识点的分布,找出复习的重点、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疑点及其解决办法。凡本年度大纲新增的内容和历年来一直未考过的大纲内容都应该引起重视。从这种意义出发,历年来的“高会考”试题及其标准答案就是必不可少的复习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如本年度财政部出台的准则与我们手上的考试大纲有较大的差异,一般就不会拿来考试。
误区二:备考不足。
以为反正是开卷考试,可以“临时抱佛脚”,到时查找资料和书籍也来得及。事实上:不少应考者在考后说,考试时根本没有时间逐页翻书或查找资料。其实,考试时除书籍以外,是允许查阅其他资料(包括自备的资料)的,而且,如果准备充分的话,是有可能以最短的时间查找到最合用的资料的。
正确的做法: 抓紧考前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制定复习计划,推开繁杂事务,全力备考,精心备考。采取了“循环”、“标注”和“归纳”三种主要方法。一是经过多次复习循环,“将书从薄读到厚”(内容扩充,以便加深理解),再“将书从厚读到薄”(内容浓缩,以便熟练掌握);然后再次进入“薄—厚—薄”的复习循环。事实证明,这样的复习循环次数越多,大纲内容就掌握得越牢固,运用起来就越得心应手。二是为了“在考试时能以最短的时间查找到最合用的资料”,在大纲和辅导材料上做了大量的标注(划线、旁注、归纳、易错事项、答题要点等),以公式的形式表达大纲的某些文字内容,并尽可能用简单的例子表述较复杂的概念。同时,还应借用制作明细账的方式,在大纲的每一篇(重要的在每一节)贴上一小张露出书本外的双面标签纸,写上该章节的简称。三是运用网络收集信息和电脑的增加、删节、复制、粘贴等功能,对大纲内容和典型案例进行汇编,将大纲的主要概念和公式汇编了同时,按“涵盖主要考点、囊括历年试题、对应新增章节、删繁就简(概要表述题目与答案)、只要需要查找什么内容,一般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翻到,对考试很有帮助。
误区三:浪费时间。
过于自信,以为考试时间充裕。有位应试者刚开考时先粗略看了一下考卷,觉得这几道试题并不难,三个半小时的时间应该很宽裕,于是不慌不忙地开始做题。为了给评卷老师一个好的印象,尽量把字写得漂亮端正,甚至为了防止答题超出边界,还折了答题卷的四边,不知不觉浪费了不少时间。
事实上:比起闭卷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中级职称的全国统考(笔者也都曾经参加过这些考试),开卷的“高会考”本身难度确实不高,但殊不知“高会考”篇幅长、题量大、答题内容多,审阅和解答每道题目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要求应试者具有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据了解,约有一半应试者懂得解答却没有时间完成全部题目,所以有些应试者说:时间是“高会考”的最大难题。
正确的做法:合理安排答题时间,适当增加紧迫感,保持适中略偏紧的答题速度。当然,这需要在考前练习中逐步形成良好的答题习惯。在考试中的做法是:采取“逆向思维”的方式,首先看题目要求(注意:不是按顺序由头到尾阅题!);然后带着要求看内容,带着问题找素材,一边阅题一边思考,等看完题目,解题思路已基本出来了;最后分小点(每大题通常按前后顺序分若干小点问题)集中精力一点一点回答,其他与此无关的内容暂时放一放,到时再看再答。遇到没有把握作答的问题则先跳过,坚决杜绝长时间思考。待会做的题目做完后,再回过头来进行攻关思考或查找资料。实践的效果确实不错,不但全部完成了题目,而且还可以腾出一些时间来全面检查试卷。
误区四:书写太慢。
不少应考者在考试时的书写速度过慢,使脑海里的答案来不及成为书面的答案。因此有人就抱怨说“:高会考”其实不过是一次“速写比赛”。
事实上:这是言过其实的。书写速度快并不等于可以成绩合格,但书写速度慢就肯定无法取得合格成绩。由于现在大多数会计人员已习惯用网络、电脑、手机来打字、收发信息、处理信息及进行电算化,敲键盘速度变得很快,但执笔书写的速度却明显“退化”,因此在考试中只能有心无力或者潦草了事,其结果必然是大量失分。
正确的做法: 作为应试者,我们无法改变考试规则,但却可以改变自己去适应考试规则。其中,在考前有意识地加强书写速度练习就非常必要。将以前年度的考试标准答案和一些参考辅导材料的模拟题目答案,用尽可能快的书写速度抄一遍或数遍,字迹不要求漂亮,只要求清楚即可。同时,在抄的过程中对照题目内容同时思考:这些标准答案为什么这样答,解题思路是怎么样的,防止“为抄而抄”,以便一举两得。通过这样的书写速度练习,一般都会获得一定的效果。
误区五:超越要求。
比如,没有看清楚题目的要求,习惯于平时会计工作或其他会计类考试的思维定势,对题目要求的所有会计处理均习惯性地采用会计分录的办法。又或者答题过于详细,空耗时间。甚至有些应试者喜欢将没有要求的内容也写在答卷上,以为这样能显示自己的知识,寄希望老师能给高分。
事实上:从这几年的考试题目要求看,需要作会计分录的不多。同时,评卷老师是按评分标准评分的,超越要求的“画蛇添足”式的答题并不可能得到更多的分数。
正确的做法: 答题时只要抓住要点说清楚就行。应以历年考试题目的标准答案作为参照范例。可以按辅导材料的“分析与提示”的思路来解题,但千万不要按辅导材料的“分析与提示”的写法来答题。注意题目考试的知识点要求,即问什么答什么。不要回答与本题考试要求无关的问题,因为回答多了,一方面难免出错,如果由于这样“多余”的错误而被扣分岂不很可惜吗?另一方面,也必定浪费分秒必争的考试时间。不少辅导材料的“分析与提示”都详细介绍了具体的解题方法及其会计分录,本意是为了使应试人员更加容易理解和掌握大纲内容。其实,在考试中超越要求作会计分录,不但浪费时间而且容易出错。当然,对本身是企业会计的应试人员来说,掌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处理所需的会计分录,是考前准备工作中的一项要点。
所在版块: 高级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3-03-09 16:10
鲁财会[2012]24号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
(一)报考范围、报名条件、考试组织等应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试行办法》(鲁人社〔2009〕12号)的相关规定。
(二)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复杂财务会计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8:30-12:00。
(四)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6月15日8:00至6月28日23:59期间,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a href="http://www.sdkjxxw.cn">www.sdkjxxw.cn</a>)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填写《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经确认点审核后一份存档,一份交考生留存),表格须经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于6月18日至6月29日期间,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化管理原则到各报名点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审核资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
(2)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6)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7)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第六、七条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须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处出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其中属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
省直报名确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0214房间,联系人:国健,联系电话:0531-82669991。
3、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6月30日23:59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考务费和教材费。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
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考生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有关事项
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21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
任职年限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今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考试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各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考生的政策解答和报考指导工作,现场确认时尽可能为考生提供方便,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所在版块: 高级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2-06-11 14:00
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请各呈报单位抓紧领取参评材料。
呈报单位统一领取的需单位开具介绍信,考生本人领取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领取时间:3月23日至4月20日。
地点:济南市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0214房间。
电话:0531-8266980382669991
证书办理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请关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主页 (<a href="http://www.sdhrss.gov.cn/cm/001/001004/001004015/index_1.htm">http://www.sdhrss.gov.cn/cm/001/001004/001004015/index_1.htm</a>)和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a href="http://www.rsks.sdrs.gov.cn/">http://www.rsks.sdrs.gov.cn/</a>)通知。
<p style="text-align: right">
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br />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所在版块: 高级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2-03-28 11:49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1〕12号)和《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215号)规定,经研究,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我省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共825人,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评审有效。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font color="#ff0000">全省2011年度评审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font>。达到全省2011年度评审有效使用标准的共289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核发《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山东省合格证》,此证在我省当年参加评审有效。
三、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考生可在山东会计信息网(<a href="http://www.sdkjxxw.cn">www.sdkjxxw.cn</a>)公开查询考试成绩。请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于<font color="#ff0000">10月31日至11月4日</font>到省财政厅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并做好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发放及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呈报等工作。
所在版块: 高级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1-11-02 16:00
网上查询:
<br />
请考生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浮动框“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成绩查询”→<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lyczkj.gov.cn/cx/hgcxjg2009.asp">点击进入>></a><br />
相关阅读: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sd-acc.com/clas/kj_exam/gaokuai/2011/1102/1811.html"><span style="color: #0000ff">山东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span></a>
所在版块: 高级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1-11-02 15:58
201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于10月19日开始陆续公布,本站将在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提供最及时、最准确的查分信息,敬请关注!山东会计网祝愿广大考生取得优异的成绩!<br />
<br />
【四川】<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1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ykjpx.com/ShowQuery.asp">查分入口>></a><br />
<br />
【广西】<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1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gxcz.gov.cn/accounting/QueryInput.aspx"><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br />
<br />
【陕西】<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0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snkj.sf.gov.cn/ACC/ps/build.jsp?kind=3&msg=成绩查询&url=grade_zc/getYear.do"><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br />
<br />
【重庆】<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0日<br />
声讯查询:<span style="color: #0000ff">拨打1259011462(移动),96582333(联通)查询。</span><br />
<br />
【河南】 <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19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hncz.gov.cn:8001/he-eams/NetService/ExternService/Query/Query_SpecExamQuery_Main.jsp?examType=SpecExam&"><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天津】<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0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tjkj.gov.cn/index.jsp"><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浙江】<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19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kjbm.zjczt.gov.cn/ZJScoreSearch/loginAction.do"><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br />
<br />
【广东】<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19日<br />
<span style="color: #0000ff">声讯查询:拨打16842168进行查询</span>
【河北】<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6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121.28.132.39/kj/adv2010.htm"><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吉林】<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5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jlkj.gov.cn/kj/news/show_frame.jsp?f=http://222.168.44.69/kj/page/gjcj_login.jsp"><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山东】<br />
公布时间:2010年11月3日开通<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sdkjxxw.cn/"><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北京】<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6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bjpta.gov.cn/wscf/2010/gk2010.asp"><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江苏】<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2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jscz.gov.cn/pub/jscz/"><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上海】<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5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sj.sh.gov.cn/ysxy/kuaijiExamSearch_gj.jsp"><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湖北】<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8日开通<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221.232.128.78:81/cjcx/browser/kjcxfw.htm"><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贵州】<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2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gyacc.gov.cn/gj.aspx"><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青海】<br />
公布时间:<br />
查分入口>>
【甘肃】<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7日开通<br />
<span style="color: #0000ff">拨打0931-8891028进行查询。</span>
【江西】<br />
公布时间:2010年11月1日开通<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acc.jxf.gov.cn/chaxun.html"><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湖南】<br />
公布时间:2010年11月4日开通<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hnczt.gov.cn/2010gjkjscjcx/"><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span style="color: #0000ff">固定电话用户请拨打16885977进行成绩查询。</span>
【福建】<br />
公布时间:2010年11月8日开通<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cz.fjkj.gov.cn/score/score.htm"><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span style="color: #0000ff">或拨打9616897888(声讯台)、或编写6jkj+准考证号发送到10628315通过短信查询</span>
【宁夏】<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5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221.199.11.172/SearchScore/searchScore.jsp?type=2"><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黑龙江】<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8日开通<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hljczt.gov.cn:9677/kscj/search.aspx"><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山西】<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7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kjzx.cn/kaoshi/index.asp"><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内蒙古】<br />
公布时间:<br />
查分入口>>
【辽宁】<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6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lnkjw.com:9080/lnkjWeb/infor/InfoExam.do?state=teach"><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安徽】<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2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ahcz.gov.cn/portal/index.htm"><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海南】<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1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220.174.209.158:7001/bursar/burexamsearch.jsp"><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云南】<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6日<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ynrsksw.cn/index.asp"><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西藏】<br />
公布时间:<br />
查分入口>>
【新疆】<br />
公布时间:2010年10月28日开通<br />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xjcz.gov.cn/kjcf/"><span style="color: #0000ff">查分入口>></span></a>
所在版块: 高级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0-10-19 21:01
随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逐渐临近,许多考生朋友的心里也越来越忐忑不安,一方面可能多年未参加考试,为即将到来的考试而紧张,另一方面则是担心自己能否顺利通过考试。正是由于紧张与担心,许多考生对于如何有效利用考试前的时间充分复习、备战考试倒有些手足无措了。为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在访谈了2009年高分通过考试的高会考生、权威辅导师资、2009年评卷老师的基础上,对大家最后这段时间的复习备考、具体应试过程提出下列建议:
一、梳理知识、充分备考
(1)熟悉资料
高会考试是开卷考,因此如何在携带的众多资料中找到与题目相关的参考材料决定了您答题的速度,因此,这几天,请您再浏览一下您手边的参考资料,例如《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辅导用书》(以下简称辅导用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用书精讲》(以下简称精讲)、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的课程讲义,这样您在考试时才能顺利找到所需材料。您还可以把一些典型例题进行归类,并制作一个列表,标注好某一类型的例题分布于哪本书哪一页,这样,若在考试中遇到相似的题目,您能方便快捷地找到对应的题目。
(2)适当练习(模考)
考前适当练习1-2套模拟试题,不仅能够帮助您发现知识掌握的薄弱之处,让您有针对性地巩固复习。更重要的是,能够帮助大家适应高会考试中高强度的手写答题。
注:模拟考试1-2场,在正式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
(3)巩固薄弱点
在复习、练习的过程中,您能发现自身知识掌握的薄弱之处。考前,针对这些薄弱之处,应再利用大纲、精讲复习巩固。或对自己容易发生错误的部分做好标记,避免考试时重犯。
(4)再看一遍试题(历年考试试题,特别是最近三年)
将已经做过的题再看一遍,重点要复习不同类型的题的解题思路,依据评分标准来熟悉有效答题的方式。
二、前往考场前的准备工作
(1)事先熟悉考试环境
考前,考生宜先到考点了解情况。避免考试当天不熟悉环境不能顺利到达考场。提前熟悉环境,也有利于缓解紧张的心情。
(2)准备好考试时携带的证件与材料
身份证、准考证这些可别忘了,还有科学型计算器、蓝黑色的墨水笔或者圆珠笔,这可是答卷的好帮手。接下来,别忘了带上复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大纲、辅导用书、精讲、课程讲义……公司法、证券法、内部控制指引等资料最好也打印一份以备不时之需,别忘了带瓶水,虽然已经是早秋,三个半小时的考试中还是容易口渴的。
三、信心充足上考场
(1)调整好心态,紧张的时候深呼吸,告诉自己“我一定能行的”,带着一份平静自信的心情参加考试,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水平。
(2)在做题的过程中,先答会做的题,并且要确保会做的题的准确率。
(3)答题时,要注意定位要准确,高会考试是选拔高级会计师的重要程序,因此,必然要求考生能从一定的高度与广度上看待问题,因此,答题时应有角色意识,从大处入手。
(4)注意在书写时字不要太潦草,要是评卷老师看不懂你的字,分可就没了。
(5)在分析案例中处理方法的正误时,要遵循“宁可错杀三千,绝不放过一个”的原则。由于高会考试评卷是寻找得分点给分,题中正确的观点被考生答成错误的不扣分,因此考生要敢于大胆怀疑。
预祝大家顺利通过!
所在版块: 高级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0-08-30 17:33
<p style="text-indent: 2em" align="center">高级会计师报名资格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br />
1.<font color="#0000ff">《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font>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br />
2.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
所在版块: 高级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0-08-19 16:06
根据《<font color="#0000ff">关于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font>》(人社厅发[2010]48号)获悉,<font color="#000000">201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日期为2010年9月5日(星期日),</font>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高级会计师的考试科目为《<font color="#000000">高级会计实务</font>》,考试时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高级会计师的考试目的是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所在版块: 高级会计师 - 发表时间: 2010-08-19 16:05
山东省2011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于11月9日公布,具体查询方式如下:<br />
<br />
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首页→导航栏“成绩查询”→<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rsks.sdrs.gov.cn/Listlm.aspx?plmid=35&lmid=201&sign=1"><span style="color: #0000ff">点击进入在线成绩查询>></span></a>
所在版块: 注册资产评估师 - 发表时间: 2011-11-11 09:11
鲁人考函〔2011〕19号<br />
<br />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3、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3日 上午 8∶30-11∶00 经济法<br />
下午 13∶00-15∶30 财务会计<br />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br />
9月4日 上午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br />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三、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原则上网上报名时间不应少于15天。各市务必将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及时通知考生。
四、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规定执行。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根据各市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考试部门会同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共同进行。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各市要严格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资格考试考前规则模板的要求,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务必于2011年7月13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建筑工程评估基础》、《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5个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七、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1年8月29日至9月4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a href="http://www.rsks.sdrs.gov.cn">www.rsks.sdrs.gov.cn</a>)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市务必将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八、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请各市于8月31日前按照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要求,将应上缴的考务费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九、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十、为方便考生,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组织报名时可一并征订辅导教材。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所在版块: 注册资产评估师 - 发表时间: 2011-05-05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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